医疗损害责任由医疗机构进行承担。
医疗损害责任承担主体包括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其中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责任,医务人员承担行政处分或者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2022-08-12 17:26
2022-08-08 17:31
2022-09-27 10:47
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有:
1、只要有过错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原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争议案件须经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才赔偿。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未尽告知义务医方承担责任。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2-08-12 14:02
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1、过错原则。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在以上三种情况下,患者不需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只要证明医方存在上述情况,法院就应推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
3、无过错责任。
2022-08-12 17:10
医疗损害责任属于过错责任,且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