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不签收,可以留置送达,即视为送达,也可以把诉讼文件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022-09-06 16:56
1、收到法院传票不去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是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如果经传票后仍然无故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
(2)、如果不是必须出庭的,原告经传票后无故不出庭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的,法院会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2-09-29 14:59
判了缓刑司法局不接受,不影响法院判决。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2022-08-09 09:04
2022-10-11 10:56
收到法院传票后如果不去,可能会有以下后果:
1、拘传。《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2、缺席判决。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法院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法院传票的相关规范:
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签收。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小额钱债法庭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当事人在收到法院传票之后,最好及时进行处理。对于法院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以拘传。
2023-02-18 14:10
收到传票后不去的后果需要分情况讨论:
1、原告收到传票后不去的,那就会按撤诉处理。如果想要继续开庭的话,只能是重新起诉,再走一遍相关程序。
2、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如果不去参加法院开庭,一般法院会自动进行缺席审判。如果法院认为被告需要到席,那么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拘传。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通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那么收到传票之后,可以要求延期开庭吗?
是可以要求延期开庭的,但是必须有正当的理由才可以。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综上所述,收到传票之后,原被告不去的后果是不同的,如果收到传票之后,自己有正当的理由不能按时到庭的话,可以提前与法官联系,申请延期开庭。不管怎么样,既然自己选择了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在收到传票之后还是应尽量按时到庭,避免造成司法浪费,您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