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事实婚姻民政局不允许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分手。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021-01-29 16:39
没有领证的双方要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如果法院认定构成了事实婚姻,就会按照一般的离婚程序处理。如果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法院会要求双方补办婚姻登记,补办以后,按离婚程序处理;不进行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022-08-26 14:16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形成的有效的事实婚姻,离婚时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形成的无效的事实婚姻,则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
2020-09-21 11:50
是的,事实婚姻要想离婚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这样就办理不了离婚证。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022-08-25 09:53
婚姻登记证明是指结婚证。起诉离婚需要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并预交案件受理费,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024-12-02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