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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是否存在未遂

刑事辩护 2026-09-15 10:13 标签: 故意伤害

1、故意伤害存在未遂。出于重伤意图但没导致重伤结果而仅造成轻微伤时,应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追究刑事责任,并适用未遂犯的有关规定。
2、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要件的内容为伤害他人身体。伤害自己身体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自伤行为侵犯了国家或社会法益而触犯了刑法规范时,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例如,军人为了逃避军事义务在战时自伤身体的,应适用刑法第434条。他人的身体不包括假肢、假发与假牙,但是已经成为身体组成部分的人工骨、镶入的牙齿,也是身体的一部分。毁坏尸体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基于同样的理由,伤害胎儿身体的,也不构成本罪。伤害,一般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熊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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