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没验收导致出错的基础质量等由承包人负责;
其他质量问题由发包人负责;
还可以要求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费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4-12-19 16:25
根据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6)生产性投资项目如工业项目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通讯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2024-04-26 15:29
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完全按照工程设计以及合同安排各方面落实完毕;
2.经受检的施工单位已经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详尽审查,鉴定结果证实工程质量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且达到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同时,他们还认真呈现出工程竣工报告;请注意,这是需要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对于受委托监理的项目而言)、项目经理以及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详细审核并签章的重要文件。
3.获取完善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相关部分已责令的整改问题均已经全部整改终了。
2023-05-11 09:25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以下证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只有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
2025-05-13 16:43
出现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时,解决方案有:
1、协商解决。
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可以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协商都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如果发包人会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款的话,也不会等到协商解决。
2、诉讼。
诉讼是发生纠纷以后比较有效的解决方式,因为法院的判决对于当事人是法律有约束力的,判决生效以后,当事人不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2024-07-03 10:13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准备下列资料: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