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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是什么意思

其他 2026-10-17 15:01 标签: 财产 诉前 保全

在此所称的财产保全会期,正是源于法院在处理诉讼事宜过程中,在尚未作出最终判决之前,为了确保被告人或被告方不会有任何机会擅自转移、隐匿或者变卖相关财产,为保障未来判决生效之后得以顺利执行而依法独立实施的一项保障性措施。
总体来看,常见且有效的财产保全手段包括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财产保全多数情况下系由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同时,人民法院也会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查并对此做出适当决策,以确定是否应当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此外,若当事人未能主动提出申请,而涉及的争议财产又存在可能被毁损、灭失乃至其他危急情况之时,人民法院则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其职权对此类财产实行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杨旭律师

杨旭律师

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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