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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可以劳动仲裁吗

劳动工伤 2026-07-01 11:00 标签: 劳动 仲裁 孕妇

孕妇可以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郭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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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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