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者其他公共利益的原因,市、县公安局可以限制外国人或者外国机构在某些地区设立住所或者办公处所;已在上述限制地区设立住所或者办公处所的,必须在市、县公安局迁移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迁至许可的地区。
对违反上述规定,不执行公安机关决定的外国人,在强制其执行决定的同时,可以处警告或者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外国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限制外国人进入的区域,责令立即离开; 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对外国人非法获取的文字记录、音像资料、电子数据和其他物品,予以收缴或者销毁,所用工具予以收缴。 外国人、外国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拒不执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限期迁离决定的,给予警告并强制迁离;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2024-04-11 11:13
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并在对等互惠原则的基础上,履行我国所承担的国际条约义务。
外国籍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外国籍犯罪嫌疑人的国籍,以其在入境时持用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助予以查明。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
2026-05-19 15:21
公安机关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有:
①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办案人民警察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近亲属,是指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当事人包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和被侵害人。
②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办案人民警察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这是指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办案人民警察虽不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但是本案的处理结果直接涉及该负责人、人民警察或者其近亲属的利益。
③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人民警察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025-03-11 15:47
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要进入个人档案。对于当事人违反相关行政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是需要计入档案进行处理的,但与相关犯罪事实案底是没有关系的。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2022-09-15 11:40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于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2025-12-04 17:19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二、申请复核;
三、向检察院投诉;
四、拒绝自诉;
五、到法院直接起诉。
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