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动消防管道违法,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原则上消防供水竖管不允许改动,如要改动应当协调物管出一个改动方案,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改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2022-09-20 09:09
商铺装修不可以改动消防管道,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商铺装修,必须进行二次消防报建和验收,方可开业。未达到300平方米的商铺,可以不用办理报建和验收手续,但必须在消防部门进行备案。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2022-09-08 14:59
允许适当调整,但不能影响消防功能。
商铺装修可以适当改动消防管道,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商铺装修,必须进行二次消防报建和验收,方可开业。未达到300平方米的商铺,可以不用办理报建和验收手续,但必须在消防部门进行备案。
我国法律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022-08-12 10:37
商铺装修不可以改动消防管道,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商铺装修,必须进行二次消防报建和验收,方可开业。未达到300平方米的商铺,可以不用办理报建和验收手续,但必须在消防部门进行备案。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2022-08-10 09:48
不交暖气费,热力公司有权停止供暖,但无权截断管道,因此截断管道是违法的。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一)破坏或者擅自改装、拆除供热管网、标志、井盖、阀门和仪表等供热设施;(二)破坏或者擅自安装、拆卸、改装、干扰用热计量设施;(三)利用供热管道或者支架悬挂物体;(四)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敷设管线或者种植深根植物;(五)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爆破、挖坑、掘土或者打桩;(六)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堆放垃圾、杂物、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七)其他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2022-09-24 14:58
不交暖气费,热力公司有权停止供暖,但无权截断管道,因此截断管道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一)破坏或者擅自改装、拆除供热管网、标志、井盖、阀门和仪表等供热设施;(二)破坏或者擅自安装、拆卸、改装、干扰用热计量设施;(三)利用供热管道或者支架悬挂物体;(四)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敷设管线或者种植深根植物;(五)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爆破、挖坑、掘土或者打桩;(六)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堆放垃圾、杂物、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七)其他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