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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工伤鉴定过,过几年还能重复鉴定吗

劳动工伤 2026-06-11 16:40 标签: 工伤鉴定 鉴定 重复

当然,完全有可能再次申请进行伤残鉴定。
所谓工伤鉴定,实际就是在工伤申请鉴定的员工被确认为确实存在工伤情况的基础之上,在他们完成医疗阶段或医疗期限之后,由所在地区的市级及以上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其所涉及到的与工伤相关的所有事宜进行全面、深入的鉴定过程。
若不幸遭遇了工伤事件,且自身状况较为严重的话,那么就需要尽速展开伤残鉴定的工作了。
有些人士或许对已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效果存在疑虑,此时为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避免出现潜在的误判,重新鉴定的需求便应运而生。
一旦伤残状态有了新的发展变化,他们亦可再次申请进行相关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马晓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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