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婚姻登记机关错误登记的,可以进行行政救济。
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提起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022-08-23 14:39
分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为了己方利益,采取非法手段控制他人、盗窃合同进行合同修改或伪造的,合同修改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
2、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
3、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1-02-02 18:53
离婚证上有离婚日期的且离婚日期不能变更。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三十九条结婚证的填写:(一)结婚证上“结婚证字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国籍”“登记日期”应当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相应项目完全一致。(二)“婚姻登记员”: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亲笔签名,签名应清晰可辨,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者计算机打印。(三)在“照片”栏粘贴当事人双方合影照片。(四)在照片与结婚证骑缝处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钢印。(五)“登记机关”: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红印)。第五十七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2021-01-23 19:27
离婚是有效的,但是部队清房政策是论证清房标准要求,而不是论证婚姻是否有效。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军产房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
2022-08-27 13:47
不会的,结婚证是统一的,无论之前的婚姻状况怎样也不会显示在结婚证上。在办理结婚证时,再婚当事人需要有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任一即可。如果想再婚,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还是“已婚”,是无法办理婚姻登记的,需要到派出所变更为“离异”,然后,再结婚户口本上是会显示“再婚”。
2020-10-23 14:53
结婚证登记错误可通过行政途径修正、补正相应资料档案,使不同行政机关的登记或档案资料达成一致后再办理离婚。户籍信息的登记机关为公安机关,结婚信息的登记机关为民政机关,两者属不同的职能部门,涉及身份关系的不能凭当事人自认,当事人的户籍信息与结婚登记信息不一致时,主张错误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