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中应尽量收集和运用原始证据,只有在收集原始证据确有困难时,才可以用传来证据代替。
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明规律以外,还应该遵守以下特殊规则:
(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用传闻、转抄或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
(3)在只有传来证据时,不能轻易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2024-07-18 09:50
证据规则的法律性质有以下几种:
1、证据规则是程序法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
2、证据规则是一系列原则和原理的总和,本身不具有操作性;
3、证据规则本质上属于实体法的范畴;
4、证据规则具有强制的效力。
2024-10-29 10:01
从实体法的角度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查明案件真实的事实和材料都必须得到承认和运用,否则就谈不上实体公正;而程序法则要求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和材料必须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2024-04-08 11:05
从实体法的角度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查明案件真实的事实和材料都必须得到承认和运用;
否则就谈不上实体公正,而流程法则要求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和材料必须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
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2025-03-28 17:14
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证据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如果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到实际发生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为审理案件需要收集的某些证据,可以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对应证据。
2020-11-23 18:28
1、书证。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交的书证与其他证据形成链条,一起补强所要证明的事实,这样证明力增加,法院采信的机率也会增强。
2、物证。由于物证具有客观性,不受主观因素以及诉讼环境的影响,因此,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3、视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