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4-12-31 09:14
申请人遇到拆迁行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2024-09-24 14:20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2025-02-15 15:39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遇到拆迁行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2024-05-08 14:10
可以。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2025-02-13 10:00
关于宅基地存在争议所采取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寻求妥善处理。
协商乃是争议双方对自身权利处置的一种手段,充分彰显了私法自治原则的重要性。
因此,协商过程务必建立在自愿、公正和平等的基本原则之上。
其次,选择行政方式进行处理也是非常有效的方法之一。
当争议双方无法就其问题达成和解协议或其中一方对调解协议表示不满时,对于涉及到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机构单位之间的争议,可提交至乡级人民政府或更高一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而对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则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诉。
最后,如果争议方对政府机构作出的相关处理决定有所异议,有权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