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本最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处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犯罪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025-06-16 16:36
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要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2025-06-19 10:48
犯罪的构成是: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刑法对犯罪构成的心理状态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4、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2024-12-11 15:27
下列人员可以构成贪污罪:
1.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2022-08-12 11:21
明知可能是犯罪的构成要素,但并不必要的要素。刑事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2022-08-12 15:34
明知可能是犯罪的构成要素,但并不必要的要素。刑事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