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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赔偿金是多少

劳动工伤 2026-04-09 08:52 标签: 拖欠工资 赔偿金

对于未能及时支付员工薪酬的用人机构,应根据拖欠款项的总额在百分之五十之上但幅度不超过百分之百的范围内,额外支付给员工相应的赔偿金。
此外,国家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逾期未付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用或经济补偿采取强制措施,包括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拖欠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但不超过百分之百的标准,另行支付给员工相应赔偿金。
同时,针对劳动者所获得的薪资待遇低于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国家有责任确保其能够获得足额的补差款。
如果用人单位仍不能按时履行上述义务,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会下达相关命令,要求其以拖欠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但不超过百分之百的标准再次支付给员工相应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高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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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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