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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扣除标准

行政诉讼 2026-09-24 16:07 标签: 扣除 咨询 标准

咨询费扣除为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800,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杨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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