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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保全错误的怎么处理

其他 2026-03-26 14:26 标签: 人民 法院 错误

保全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保全。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1、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2、保全错误的;
3、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赵承才律师

赵承才律师

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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