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如何明确区分证据能力与证明力这一议题,我们特给出以下详细解答,具体表现为:
证据能力是从证据资格的形式层面予以考究;而证明力则是围绕着证据本身是否具备实际价值及其价值程度进行深入探究。
拥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并不意味着必然产生证明力,例如被告人的自白尽管出自本人的自愿表述,但若为虚伪之言,便失去了证明力;相反,无证据能力的证据亦可能存在证明力可能,例如通过刑讯逼迫方式获取到的真实证词即属于该例。
作为事实认定的依据,证据必当同时兼具证据能力及证明力。
在此过程中,审判机关需首先审查证据是否具备证据能力,尔后对被确认为具备证据能力的证据的证明力做出评测。
对于未获证据能力的证据,无需浪费时间去关注其是否拥有证明力。
在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参与的审判环节中,证据能力的相关问题由专业法官进行裁决;而证明力方面,则由陪审团遵循理性与经验准则自主作出判断。
至于大陆法系及我国所实行的参审制环境下,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皆由法官与陪审员联合评估评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条 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被告人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但被告人应当在五日以内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022-08-09 10:36
居住证与暂住证的区别:一、证件受理和签发机关不同。二、证件式样不同。三、制证周期不同。四、证件有效期限不同。五、证件所承载享有的权利不同
2022-08-08 17:28
2022-08-11 14:18
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民事权利能力是每一自然人都具备的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则并非每个自然人都能够具备。
2.民事权利能力通常始于出生,止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通常以达到一定的年龄标准,并具备正常的精神状态为前提。
虽然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但两者又是密切相关的。自然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
2022-08-09 16:28
1、根据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不同,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事实具有直接联系,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是相对而言的,并且是以同一证明对象为参照的。因此,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并不是绝对的。在审判实践中,由于间接证据与证明对象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运用起来不如直接证据方便。但是,不能因此低估间接证据的作用。
3、由于案件的复杂性,有些当事人为了避免法院认定不利于自己往往把案件的真实情况和直接证据藏起来,使对方当事人和办案人员不易一下找到直接证据,只能从间接证据入手,通过运用间接证据,调查研究逐步明朗,最后达到了解民事案件真相的目的。因此,间接证据可以作为调查研究整个案情的向导。
4、间证据可以鉴别直接证据的真伪。直接证据有的可能是真实的,有的则可能是伪造的材料,因此,对这些证据必须结合全案所有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别,而运用间接证据是鉴别直接证据的一种重要手段。人们根据间接证据,在经验上可以认定案件事实是否发生、变更和消灭,间接证据还可以影响直接证据的证据力。
5、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对案件真实性的反映都是有条件的,近似的和相对的,两者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几个间接证据联合起来的证明力,就可以相当甚至超过一个直接证据的证明力。所以在证明案件事实时,间接证据是直接证据的有力助手和可靠的佐证。
6、由于间接证据是间接地证明案件的事实,这决定了使用间接证据的难度就更大,复杂性更多。要求当事人和办案人员在提供、审查、判断和运用间接证据时,更加慎重。
2022-08-10 09:46
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区别如下:无劳动能力不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高于或者低于法定劳动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人),第二种是依据国家残疾人评定标准评定的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肢体一、二级残疾,因残、因病及其他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内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