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被判刑后,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除非出现《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停止享受原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2025-08-07 14:07
按照人社部的答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享受工伤待遇需区分三种情况:
1、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劳动者目前无法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2、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2025-06-12 10:15
工伤认定以后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以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等费用。
2022-08-19 09:18
下列情形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2024-04-29 11:27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其余部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2024-11-28 11:00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