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遭遇工伤后能请求下列工伤待遇与赔偿: 一、工伤造成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参加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职期间,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 离职后,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需按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待遇和经济补偿金有以下区别:工伤待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经济补偿金适用《劳动合同法》;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支付;支付工伤待遇是因为员工存在工伤的情形,支付经济补偿是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其他。
农民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首先,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其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再次,职工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而受伤、死亡不得认定为工伤。 最后,根据社会目的解释。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伤害,可享受工伤待遇。在许多情况下,工伤是由于工人不遵守正确的劳动程序和方法以及不当行为造成的。如果劳动者有过错,就不能认定为工伤,这对劳动者非常不利,不符合工伤保险的目的。
1、双方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自愿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 3、仲裁解决。可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诉讼解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