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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应当如何订立

征地拆迁 2026-01-13 10:32 标签: 流转 订立 用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条文: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使用权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转让价款;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李旭律师

李旭律师

山东康桥(济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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