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管辖是按下列标准规定的:
1、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5-01-02 15:24
地域管辖是按下列标准规定的:
1、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2024-12-20 10:09
地域管辖是按下列标准规定的:
1、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2024-09-05 14:30
地域管辖是按下列标准规定的:
1、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2024-09-06 10:15
两者的定义不一样。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
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
2026-06-28 15:06
地域管辖是指以法院管辖的地区与人、事、物之间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
所谓法院管辖的地区,是指一定的法院在一定的地区行使司法管辖权。
所谓与人、事、物的关系,是指法院与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和所争执的财物具有司法管辖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