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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有特殊规定吗

劳动工伤 2026-01-24 09:50 标签: 劳动争议 管辖法院 规定

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有特殊规定。具体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管辖的规定:对劳动争议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王亚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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