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借债人在外地能在本地起诉么

其他 2026-02-28 14:11 标签: 借债人 起诉 外地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陈亚均律师

陈亚均律师

江苏明盈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债务合同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