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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为什么要诉讼保全

其他 2025-12-19 11:10 标签: 诉讼 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降低判决在得不到执行的风险。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的区别:
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的一个主要区别在于,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必须在30日内起诉。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讼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诉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前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
3、申请保全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是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徐证言律师

徐证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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