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025-03-25 16:36
若被罚人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持有异议,无论是进行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上诉,均可向公安机关提交延迟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若是公安机关经过对情况的考量认定,延迟执行该行政拘留可能不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便可允许被罚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满足法律法规中第一百零八条所规定的条件的保证人;如无法找到上述保证人,也可选择按照每天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来代替。
只要被罚人及其近亲属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原先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就可以暂时停止执行了。
2025-06-03 17:23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比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2017年1月1日执行拘留,从1日到2日为一天,这样到1月11日执行完毕,1月11日出来。
2022-09-13 09:27
关于行政拘留异地执行这个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被处罚人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间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被担保人恢复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条 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间,被处罚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决定机关报告;
(三)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四)不得逃避、拒绝或者阻碍处罚的执行。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不得妨碍被处罚人依法行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
2023-04-18 09:25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有时效,一般结案的时间为三个月,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
2024-06-20 14:39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