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不交费用这样处理:
一、诉讼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可以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而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的,案件受理费一般应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向一审法院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2025-03-11 16:22
管辖权异议不交费用这样处理:
一、诉讼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可以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而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的,案件受理费一般应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向一审法院交纳。
2025-04-23 17:12
管辖权异议不交费用这样处理:
一、诉讼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可以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而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的,案件受理费一般应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向一审法院交纳。
2025-01-15 11:31
法院收到当事人的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
经审查后,如果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如果异议不能成立,应当裁定驳回异议。
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2025-12-12 14:46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驳回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5-12-22 14:19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有异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并且说明理由。
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如果认为本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