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即各当事人需为其主张提供相应证据,彰显事实清楚。
此原则使用比例极高,既适用于原告在提起诉讼时提供支持诉讼请求之证据,也适用于被告在答辩时要提供反驳诉讼请求之证据。
但在特例情形下,如举证责任倒置,则被告需负担举证责任。
对于缺乏客观条件或因人民法院需要审理案件而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向院方申请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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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可见此条规定也首先肯定了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该主张的存在。
2024-05-13 14:33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2020-10-13 11:55
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
上述问题,患者(原告)用门诊或者住院病历、检查诊疗报告单、诊断结论或者诊断证明等就足可以证明。故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医方要求复印病历、保存第一手资料尤为重要。医疗机构(被告)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并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这种证明不能是只有言语的抗辩,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
2022-09-02 17:08
2024-08-28 09:46
民事诉讼案件所需的受理费用,通常将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但在存在双方均需负部分责任的情况下,则根据双方对案件中实体问题的有利关系进行分摊费用。
针对共同诉讼参与者中的败诉方成员,由法院根据其对争议标的的实际利益关系,来确定各人应承担的具体费用额度。
在此之中,若存在专门为个人利益而实施的诉讼行为所产生的费用,那么这笔费用应由相关当事人独自负责承担。
至于其余的诉讼费用,则由法院依据具体案情的复杂性和困难程度,决定当事人须分担的具体金额分量。
2022-09-02 15:43
一、民事案件举证责任:
1.当事人举证责任。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