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2022-08-09 09:10
房基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能先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对争议纠纷的协商;
2、协商不成的,能请法定机构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
3、仲裁未果的,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2025-01-16 10:21
农村申请宅基地条件如下: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2023-05-22 15:28
2025-08-07 09:23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2022-09-29 11:07
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包括对起诉状的形式审查和对起诉要件的实质审查。对起诉状的形式审查,主要是看起诉状记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起诉状不符合格式要求,法院可以要求原告补齐相应的事项信息。对起诉要件的实质审查,主要是看起诉是否符合上述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不符合起诉实质要件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对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院立案后才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