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对管辖权异议可以提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如果原告对案件的管辖权不满,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一般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是被告,很少有原告提出。
因为原告是可以先行选择法院去起诉,原告提起诉讼,表明原告已经对管辖人民法院作了选择。而法院认为不该受理的,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告知原告到管辖权法院立案。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5-05-15 16:38
可以,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之前提出。
1、法院决定对案件开庭审理的,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案由等的内容。
2、当事人要按时出庭,管辖权异议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所以开庭时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不合理的。
2024-12-16 11:48
2020-10-23 13:23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
2024-10-09 10:14
在当事人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期限方面,不是要求当事人在其实体答辩期限内提出,而是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庭开庭前提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至于其他有关管辖权的异议的提出期限,则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
2025-09-25 15:48
发回重审原则上是不可以提管辖权异议,但在下列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应允许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审程序有误或者原审程序及事实都有错误;发回重审是由原审法院程序有误引起的;程序错误与管辖权异议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