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反映。工程质量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施工人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5-06-13 14:19
2024-09-25 14:02
建筑工程质量担保期: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2022-08-12 14:55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024-08-08 10:16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根据不合格的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如下:
一、如果是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不合格,存在一定缺席,但可以通过整修等方式使其合格,且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的,可以对这些不合格的部分采取返修的方式处理。
二、如果建筑的承载力存在质量缺席的,可以通过加固处理的方式处理。
三、如果建筑的质量问题通过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的,则要通过返工的方式处理。
四、如果建筑的质量缺席采取返修或者加固的方式都无法弥补,并且也无法返修的,可以通过限制使用的方式来处理。
五、如果建筑的质量问题采取以上四种方式都无法解决的,则对建筑进行报废处理。
2022-08-18 09:32
建筑工程质量五要素是建筑工程事故中各参建单位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合同为依据的原则;科学、公平、守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