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权时才发现土地被侵占,可以向加害人主张返还原物,停止侵害的物权请求权,对方拒不履行返还义务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
2、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2024-06-18 15:18
土地被侵占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
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12-17 09:55
1、发现土地被侵占,可以向加害人主张返还原物,停止侵害的物权请求权,对方拒不履行返还义务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
2、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08-20 10:55
土地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确权以及如下: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4、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6、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8、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9、法院判决;
10、生效的遗嘱。
2025-07-10 09:44
土地确权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确权后,权利人可以办理土地的权属证书。
如果土地确权后发现错误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有关部门进行修改。
如果土地确权后权利人因土地与他人发生纠纷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与对方进行协商;
2、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处理;
3、如果权利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5-07-14 15:50
土地确权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确权后,权利人可以办理土地的权属证书。
如果土地确权后发现错误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有关部门进行修改。
如果土地确权后权利人因土地与他人发生纠纷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与对方进行协商;
2、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处理;
3、如果权利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