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确权后,权利人可以办理土地的权属证书。
如果土地确权后发现错误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有关部门进行修改。
如果土地确权后权利人因土地与他人发生纠纷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与对方进行协商;
2、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处理;
3、如果权利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5-07-14 15:50
土地确权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确权后,权利人可以办理土地的权属证书。
如果土地确权后发现错误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有关部门进行修改。
如果土地确权后权利人因土地与他人发生纠纷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与对方进行协商;
2、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处理;
3、如果权利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4-07-22 10:32
农村土地确权多余土地的处理是: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村民因继承取得的,不在此限。
2025-02-18 09:13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对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对土地使用者因失去土地造成的生活困难予以补偿;对被征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对被征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2022-08-10 11:00
如果离婚后,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原承包地在土地确权时依然属于女方。1.向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处理。
2.如果对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
结果不服或复议机关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
作复议决定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拒不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理决定,农村妇女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5-05-09 17:10
土地确权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土地确权工作的部门提出异议,由其查明土地情况后进行处理。
土地确权后,如果因土地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处理,由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