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的形式如下:
1、地域管辖;
2、级别管辖;
3、移送管辖;
4、指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4-04-28 11:51
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具体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4-12-23 09:43
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具体如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4-06-21 13:39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4-09-28 14:28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形式是: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依法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09-23 14:58
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是提起诉讼的话,那么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