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的主管部门是政府,你可向政府反映,也可向当地的纪委、监察局反映。对行政有异议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四)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022-09-02 15:06
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执行中止,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 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应当裁定许可。
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
2022-11-25 14:14
要投诉城管,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同级或上级纪委监察局,对职务犯罪的,可以找检察机关,当地政府信访办。1.城管执法人员如果违规执法,可以向上级部门区大队、市总队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2.城管执法人员如果暴力执法,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3.可以拨打12342城管执法投诉热线进行投诉。城管执法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告知举报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2023-03-09 16:06
会采取治安处罚措施。有可能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提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如果你们部门具备行政执法权的话,可以对相对人中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整改。如果相对人暴力抗拒执法的话,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犯罪,由公安机关处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般来说,执法人员有以下责任:
立案责任: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单位涉嫌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违法行为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责任:卫生行政机关对已经立案的案件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听取当事人的辩解陈述;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出示执法证件,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保守有关秘密。
审查责任:卫生行政机关对调查结果涉及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决定责任: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力等内容;
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执行责任: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收缴卫生许可证;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应履行的责任。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2022-09-14 14:02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
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
2022-09-14 14:34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
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