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工伤 2025-06-09 17:20 标签: 试用期 劳动合同

在试用阶段,用人单位还是有权利与其员工签署契约性的合法合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何时,只要该劳动者在任职后的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此举皆视为合乎法规。
首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且必须依法履行订立劳动合同的职责。
这其中包括试用期在内,即便试用期超逾一个月,用人单位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受试用期是否顺利通过作为前提条件的制约。
倘若用人单位在您开始正式工作之后,超过一个月依然未曾与您签署劳动合同,此时就需要对您支付双倍的薪资报酬。
其次,倘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试用期内未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各地的条例不同,试用期的时间长短会因合同期限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若合同期限维持在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话,试用期则不得超过一个月;如若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但不足三年,试用期则不得超过两个月;对于那些期限长达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来说,试用期则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最后,还需要明确的是,仅针对那些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合同期限短于三个月的情况,方可豁免规定的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何宇亮律师

何宇亮律师

河北沃法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