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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谁来交续期费,法律上如何认定

征地拆迁 2025-08-22 16:54 标签: 土地使用权 续期 认定

律师解答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由实际土地使用者交纳续期费用。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龙寿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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