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聊聊法院是怎么审案子的吧。首先,得有人去法院告状,法院觉得这事儿能审,就会立案。然后,法院会告诉大家什么时候开庭,当事人就得准备好证据啥的。开庭的时候,法官会坐镇,听双方咋说,还得看看证据是不是靠谱。当然,双方也可以辩论一番,说说自己的道理。最后,法官会做个决定,可能是判谁赢,也可能是让大家再商量商量。要是不服法官的决定,还可以上诉,找个更高级的法院再审审看。大概就这么个流程啦。总的来说,法院审案子就像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拼图游戏”。每个阶段都有它的意义和作用,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公平的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2022-08-09 16:14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一是当事人陈述。
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1、当事人陈述 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
2、出示证据和质证 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但是,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必在法庭上质证。 质证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事诉讼开庭审理阶段的重要环节。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2025-04-09 15:11
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只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2025-10-17 10:32
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只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2024-04-15 11:38
劳动争议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法庭审理,但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争议起诉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经过劳动仲裁才能起诉。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4-06-24 13:52
合同纠纷诉讼程序:
1、宣布开庭;
2、当事人进行陈述;
3、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等。
民事诉讼举证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应当准备好诉讼请求以及相关证据。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