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证人说的话,不一定都会采用,需要从以下方面来考虑: 1、审查证人证言的形成过程,对证人自身的品德、智力状况、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进行综合判断; 2、审查证言内容,从证人证言的不可替代性、客观性、关联性方面予以审查,对证言中的主观分析部分、无关部分、虚假成分予以舍弃。
被告证据不足的情况如果是民事案件,法院应当以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来结案;如果刑事案件,法庭应当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来结案。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步骤如下: 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3、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 4、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情况紧急的,应
需要看案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经社保机构审核不能补缴或不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保之日起,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5年,用人单位应按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因劳动者自身不愿缴纳等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社会保险未缴纳,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手机的通话录音在法庭上能当证据。 但调查人员调查收集录音资料时,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家属不是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是可以不通知家属的。不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法院开庭都不会通知家属,只需要通知案件当事人即可。下列案件需要通知家属参加诉讼: 1、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2、对于刑事案件,如果受害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通知其近亲属参加诉讼。
合法的电话通话录音能做法庭直接证据。 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 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如果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弄丢了重要的原件,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追责: 1、向法院提出投诉:首先,你应该向处理你案件的法院提出正式的投诉,说明你的原件被弄丢的情况。你应该提供所有可能的证据来支持你的投诉。 2、向上级法院投诉:如果你对地方法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你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投诉。在投诉中,你应该详细说明你的情况和你对地方法院处理结果的不满。 3、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如果你对上级法院的处理结果仍然不满意,你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如司法部)提出投诉。 4、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你的原件丢失对你造成了重大损失,你可能需要寻求法律援助。有些律师可能会愿意免费或者低价提供帮助。 5、诉讼:在某些情况下,你
在法庭上以下证据无效: (一)证据与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不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无关; (三)证据形式、来源不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内容不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六)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只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