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4-08-08 09: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5-01-10 09:23
劳动仲裁诉讼的范围有以下内容:1、劳动关系确认纠纷;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引起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而发生的争议;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4-12-05 14:05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4-11-07 10:29
劳动仲裁申请的程序如下:
1、以书面形式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2、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3、仲裁委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5、参加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
2025-01-07 15:36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先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的仲裁申请和证据材料;然后由仲裁机构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再开庭审理,由各当事人陈述和辩论;最后先行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如果决定不予受理的,则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