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永久使用的。
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
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2025-04-10 11:53
土地被侵占的,可以直接要求侵占人返还非法侵占的土地;如果侵占人拒不返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回。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12-23 11:19
农村宅基地是永久使用的。
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
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
2024-12-19 08:50
农村宅基地是永久使用的。
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
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
2026-01-17 16:22
土地被侵占的,可以直接要求侵占人返还非法侵占的土地;如果侵占人拒不返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回。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6-05-20 14:37
土地使用权是属于个人或者的单位的财产,有凭借土地取得合法收益的权利。
由于集体土地,即使是土地使用者,也是不得将土地非法转让给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
土地使用权被侵占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如果是土地权属纠纷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