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追加被申请人,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2021-12-24 16:27
追加被执行人流程:
1、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2、执行机构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依法收集、调取有关证据。
3、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
4、制作并送达裁定书。
5、向追加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2025-07-11 10:27
2025-08-16 14:24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申请追加劳动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2024-07-19 10:38
1、劳动仲裁完成后当事人按生效的裁决书履行,逾期不履行的由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2025-06-12 09:54
首先,要知道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在十五日期限内裁决还未生效,不能认定单位是不执行。在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就是说此时单位必须履行,如单位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