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怀孕入职职工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5-01-06 10:40
职工索贿被开除的是不违法的。索贿既是违法行为,也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受贿情节或者金额达到公司制度规定的开除标准的,公司可以将其开除,所以当职工索贿节或者金额达到公司制度规定的开除标准的将其开除是合法的。
2025-02-24 09:19
辞退孕妇的,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应一并发放。
4、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025-05-09 17:17
怀孕问题不是法定的必须向单位报告的事项,所以员工入职隐瞒怀孕是不违法的。
而且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因此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告知,并且怀孕是女性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人权,企业不得以怀孕为由辞退员工。
2022-10-15 16:35
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劳动法强调的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对员工能力胜任的要求以及单位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岗位证明证书及资质证明。而对于员工是否怀孕这项内容,并不属于此要求的范围,而且对于员工是否怀孕属于个人隐私的范围,并没有义务向单位如实告知,用人单位不能以此认定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所以根据以上法律条文规定,虽然员工是隐瞒怀孕事实入的职,但是也不能辞退她,而且员工应当享受的产假还得正常给。由此可见,要是因为女员工在入职之前隐瞒了已经怀孕的事实,单位将其辞退的话,这是违法的。
2025-01-06 10:41
在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对孕妇进行解聘的。
此外,若劳动者提出希望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有义务予以履行。
即便如此,如若用人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对正在怀孕的女员工进行解聘,那么他们将承担必须向该员工支付相应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此种情况下的赔偿标准为:
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内已经服务满了一整年,那么他们有权获得相当于两个月薪资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