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可以直接诉讼。法院会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起诉。超过六个月的法院将不再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4-04-18 11:11
行政处罚后还可以民事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和民事诉讼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符合条件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与行政处罚是无关的。
2022-08-27 10:49
2024-07-27 09:37
行政处罚法的直接立法依据有:
1、宪法,是一切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
2、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
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4、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由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依据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
5、行政规章。
2025-02-12 11:41
2025-10-13 17:10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中止行政处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