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二条的,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24-12-16 13:44
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二条的,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2022-08-12 10:36
控告一般是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出,主要是基于维护自身权益而要求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因此控告人一般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而报案人可以是任何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2022-08-11 08:42
控告一般是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出,主要是基于维护自身权益而要求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因此控告人一般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而报案人可以是任何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2024-11-18 10:21
对于公安机关受理公民的报案后,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2026-04-23 09:38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特征:一是,侵害的对象是他人的隐私。所谓隐私,是指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属于个人的秘密信息,如两性关系、生育能力等。一旦公开,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工作带来干扰或者心理压力。二是,行为人采用了偷窥、偷拍、窃听、散布等手段。这里的偷窥,是指对他人的隐私活动进行偷看的行为;偷拍,是指对他人的隐私活动进行秘密摄录的行为;窃听,是指对他人涉及隐私的谈话、通话等进行秘密录音的行为;散布,是指以文字、语言或者其他手段将他人的隐私在一定范围内加以传播的行为,包括口头散布,或者通过媒体、信函、短信、网络等方式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