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如果行政处罚决定有错误的,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该处罚决定,并且重新作出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2024-08-20 09:35
有两种情况,一是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文书。
第二,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这个时间点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2025-02-07 17:13
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时间根据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一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其他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须进行调查,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或者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2024-10-10 10:36
15天。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当事人逾期(决定书规定的时间)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申请行政诉讼。
2024-08-30 11:45
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2024-07-11 09:28
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