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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代理的法律规定

其他 2025-05-09 16:30 标签: 代理 职务 法律

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承担法定事务的人士,对于其职责权限所涉及的事宜,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之名进行的民商事法律行为,即为职务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明确规定了“职务代理”这一概念:
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承担法定事务的人士,对于其职责权限所涉及的事宜,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之名进行的民商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产生直接效力。
然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根据其内部政策及管理规定,对其雇员行使职责权限的方式做出限制,但是此类限制不得用于对抗善意的相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 【职务代理】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董丽玲律师

董丽玲律师

浙江正予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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