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农村宅基地还能审批吗

征地拆迁 2025-04-25 10:33 标签: 宅基地 审批 农村

农村宅基地管理基本原则依然是,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在已有一处宅基地的前提下,再申请一处宅基地的基本条件是,先要分户。虽然家里有两个孩子,但均未成年,并不具备分户条件。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担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李泉律师

李泉律师

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