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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n+1离职补偿

劳动工伤 2025-05-14 17:08 标签: n+ 离职 补偿

“N+1”离职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加上额外的一个月工资作为离职补偿。这里的“N”代表工作年限,“+1”则代表额外的一个月工资补偿。
具体来说,如果一个劳动者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那么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他或她除了可以获得相当于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以获得额外的1个月工资补偿,即总共可以获得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一补偿规定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法律条文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衡劳资双方的力量,体现了对劳动者一定的倾斜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N+1”补偿金是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或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下适用。如果是劳动者主动离职,通常情况下是不符合“N+1”补偿金条件的,除非劳动者能证明离职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此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那么补偿金的标准会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周敏律师

周敏律师

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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