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024-06-24 10:42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024-04-07 11:19
1、治疗期间符合工伤保险标准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轮椅、假肢等辅助器材费;经鉴定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如果导致伤残,还有伤残赔偿;
2、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伤等级支付赔偿;
3、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一个月内申报工伤,也可由劳动者自受伤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申报工伤后,会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伤残补助金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需要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24-12-17 11:11
1、一般工伤骨折享受以下赔偿:根据生活自理障碍赔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的生活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伤残等级赔付伤残津贴,比如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025-03-14 16:52
1、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等。
2025-05-08 16:46
1、劳动者骨折工伤的休息时间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在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